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日-4月5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4月6日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其他要求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值班人员根据值班表安排,按时到岗并履行好相关职责,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日-4月5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4月6日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其他要求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值班人员根据值班表安排,按时到岗并履行好相关职责,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