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发布时间:2021-08-16浏览次数:1188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公务车辆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苏办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统一管理、保障需要、节能环保等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使用范围

1.学校公务用车;

2.学校公务接待及调研用车;

3.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用车;

4.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异地通勤等用车;

5.其他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

二、车辆管理

1.学校公务用车编制及核定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核定,实行“总量控制”,旧车报废后方可购置新车。配置标准严格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报废按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公务车辆的申购、审批、更新、变更用途、报废等相关管理工作。学校院长办公室负责公务车辆的日常调度、保养维修、年检考核、费用交纳等管理工作。

3.院长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车辆相关证照的保存和管理。严格做好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维修保养等信息登记,每半年公示一次。

4.正常上班期间,无出车任务时,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门前指定位置。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末、机动车辆无出车任务时,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入库(有公务或值班车辆除外)。

5.学校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调度和安排。校内各部门、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应由部门经办人填写《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调度和安排。

6.公务车辆的加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所有公务车辆在淮安市内必须凭学校统一办理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主卡由院长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因公出差至外地需加油时,由驾驶员返程后携加油票据到院长办公室登记后,按财务管理规定履行报销手续。

7.所有公务车辆均配备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简称ETC)装置,由相应车辆驾驶员预先进行充值,然后凭票据到院长办公室登记后,按财务管理规定履行报销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使用ETC,必须注明原因,方可凭票据履行报销手续。

三、车辆维保

1.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统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确定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的定点维修单位或者相应品牌4S店进行维保。学校统一确定维保站点后,驾驶员不得私自去其他维保站点进行维保。

2.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由相应车辆驾驶员首先填写《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维修审批单》,然后按照审批程序和定额报院长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批。1万元以内报部门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上(含1万元)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到学校统一确定的维保站点进行维修或保养,并按有关程序履行报销手续。车辆需要大修理的应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维修记录并上传维修凭证,更换里程表的,原来的里程表必须封存。

3.公务车辆的保险统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驾驶员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一周,提前办理完下一年度车辆保险、审验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驾驶员工作岗位年龄控制在55周岁以内。

2.严格驾驶员编制管理,人数不得超过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公务用车改革后所允许保留的车辆数。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自行调换车辆,严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党和各级政府明令禁止的场所。

4.驾驶员的奖惩与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车辆处置

1.学校拟变更用途及拟报废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

2.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按财务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公务用车到期报废后,车辆牌照指标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配,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将按规定进行车辆更新。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有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单

(部门留存)

申请时间

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用车部门

到达地点

用车人数

部门负责人签字

用车事由

分管领导审批

主要领导审批

出车安排(以下由院长办公室填写)

司勤人员姓名

车牌号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单

(院办留存)

申请时间

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用车部门

到达地点

用车人数

部门负责人签字

用车事由

分管领导审批

主要领导审批

出车安排(以下由院长办公室填写)

司勤人员姓名

车牌号

附件2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维修审批单


车牌号码

申请人

申请维修时间

车辆故障

描    述

建议维修

意    见

维修厂家

预算费用

部门领导

意    见

学院领导

审    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