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分别按照5月1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三)课表上课。
二、其他要求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值班人员根据本学期值班表安排按时到岗并履行好相关职责,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