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13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类印章的管理,使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印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规范用印流程,以保证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一、学校党政印章的管理

学校的党政印章,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学校授权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进行管理。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管的党政印章有:中国共产党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铜印,校党委书记、校长签名章。学校办公室必须在学校授权的范围内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一)学校党政印章的使用范围

1.“中国共产党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印章的使用范围

1)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用印

2)经党委批准的党员入党相关材料用印

3)出国政审用印

4)党委介绍信用印

5)党内统计报表用印

6)以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等用印

7)其他事由用印

2.“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的使用范围

1)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用印

2)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用印

3)学校颁发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用印

4)学校介绍信用印

5)学校各类统计报表用印

6)学校法人证书利用用印

7)教职工职称评定材料用印

8)留学生办理各种手续用印

9)其他事由用印

3.校领导签名章的使用范围

1)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等用印

2)以学校领导名义颁发的各类公文、函件等用印

3)经学校领导本人许可授权的其他用印

(二)学校党政印章的使用程序

1.经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材料,以学校名义上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书等常规材料,需使用校领导签名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校长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用印。如遇特殊、重大事项,必须经校领导本人同意方可用印。

2.以学校党委和学校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需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持学校主要领导签发的发文稿纸方可办理用印。

3.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各类报表,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部门单位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用印。

4.学生在读证明及成绩证明等,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出具《印章使用审批单》,并指定专人到学校办公室办理用印;毕业证书需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出具《印章使用审批单》,方可办理用印。

5.有关证明、证书、聘书等用印,由有关业务部门出具《印章使用审批单》,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用印,特殊证明材料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

6.凡以学校名义签署的协议、合同等,根据《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协议)管理办法(试行)》(苏食院发〔202291号)文件要求执行。

7.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申请等,需经学校科研处或高教研究所等相关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出具《印章使用审批单》,方可办理用印。

8.申请出国(出境)及办理涉外事项,需经国际与港澳台合作交流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出具《印章使用审批单》,方可办理用印。

9.以学校名义办理贷款、开设银行账户等,需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出具《印章使用审批单》,方可办理用印。

10.学生征兵需经学生工作处及人武部等审核,出具《印章使用审批单》,方可办理用印。

11.如因工作需要开具学校介绍信,应向学校办公室出示《印章使用审批单》,方可转开介绍信并用印。12.学校教职工个人如需出具《收入证明》《在职证明》,必须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用印。

13.其他特殊情况用印,需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经学校办公室主任或学校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用印。

14.除学校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用印和校领导已签署意见的用印外,其他各类用印均需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并履行用印登记手续,用印登记表需留存备查。

(三)学校印章的管理

1.为确保印章的安全性,实行专人负责制。印章的保管、存放和使用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代管代盖,也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代盖。

2.学校办公室负责印章的工作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按规定用印,用印前必须依据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并进行用印登记。用印一律在办公室内,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用印时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印章不得借出。特殊情况经请示办公室主任审核,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使用。

3.印章停用和启用新印章均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推进,停用印章要缴回学校办公室进行封存。盖印时要求印章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印迹端正、清晰、位置适当,一般盖在文件的落款与日期之间,骑年压月处理,印章名称要与用印件落款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空白证书上用印。

5.涉及学校重大利益有关合同、协议等,需经学校党委会、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用印。

6.学校采购业务、科研项目等专项业务合同用印分别至相关管理部门(审计处、科研处)使用,办公室不予用印。

7.相关合同、协议等重要材料,在正常用印时须同时加盖骑缝章。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可拒绝用印:

1)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内容有误或者审批权限不当

2)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用印件

3)未经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的用印件

4)非本校教职员工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用印件

二、学校各部门(单位)公章的管理

(一)各部门(单位)公章的刻制与发放

1.经学校党委批准成立的机构,需持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到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印章刻制手续。

2.印章刻制好后,有关部门(单位)派专人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学校办公室留下印模,新设立机构公章方可启用。

3.因机构更名需重新刻制公章的,新印章刻制好后,由学校办公室验收并留印模,使用部门(单位)携带旧印章到学校办公室办理以旧换新手续,旧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交至学校综合档案室存档。

(二)各部门(单位)公章的管理

1.各部门(单位)的公章必须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公章的使用负总责。

3.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使用程序。

4.各部门(单位)公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章办事,并认真做好公章使用记录。

 

 

 

 

 

 

 

 

 

 

 

 

 

 

 

 

 

附件1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审批单

申请部门

 

经办人

 

申请时间

    

用印数量

     

用印类别

□党委印章  □学校印章  □书记签名章  □校长签名章   

用印事由

 

所在单位

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注意事项:1.用印件内容有误的不予用印;2.虽有批件,但批准权限不当的不予用印;3.非本校教职工和学生需要开具证明和材料的不予用印; 4.科技项目、采购业务等专项业务合同分别至科研处、审计处用印。

…………………………………………………………………………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审批单

申请部门

 

经办人

 

申请时间

    

用印数量

     

用印类别

党委印章  学校印章  书记签名章  校长签名章   

用印事由

 

所在单位

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注意事项:1.用印件内容有误的不予用印;2.虽有批件,但批准权限不当的不予用印;3.非本校教职工和学生需要开具证明和材料的不予用印;4.科技项目、采购业务等专项业务合同分别至科研处、审计处用印。